千晴ハル

短篇寫手,長篇無能T_T

轟出/癡戀

微病嬌自信爆表轟總×手控痴漢出久

轟總的三秒換畫風自白書😂😂😂

*非原作向,現代高中無個性設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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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他喜歡我。

我知道他喜歡我的手。

我當然知道。

他每天目不轉睛的盯著我的手指,我怎麼會不知道呢。

不過他總喜歡裝得若無其事,我也只好裝作不知情。


綠谷出久是我的同學,還是我兩年來的同桌。

說句老實話,我不是gay,我相信他也不是,但從第一眼見到他我就知道,他肯定喜歡上我了。

或許說“我”並不完整,說“我的手”更貼切實際。

初次見面時,他的視線就不斷飄向我的手,握手時,他的表情微妙得讓我差點笑出來,好像很開心又怕被發現。

這種發展並不奇怪,至少在我身上來說並不罕見,不是我自戀,而是事實。

我自幼便知道自己比別人不凡一些。

父親是大企業總裁,母親是華門千金,家世非凡就罷了,我的長相也比一般人要好看一些,再加上學習快速,體育全能,這世上幾乎沒有我不會做的事。

就拿我的身世來講,其實我的母親是和父親私奔結婚,生下哥哥姐姐和我的,所以我的祖父母一直不待見哥哥姐姐,可直到生下了我,祖父母一見到我便大喊了一聲“這孩子怎麼能那麼漂亮!”於是這樣那樣如此一般,哥哥姐姐就順帶被接納了,但哥哥姐姐也沒有因此怨恨我,因為我長得實在太好看了。

還有我的藝能,記得中學那年,我隨手畫了一幅畫,被父親掛在客廳,還被父親的客戶以高價買走了。

諸如此類的事,我可以跟你講三天三夜。

總之,這樣完美的我,被哪個路人甲乙丙丁愛上一點也不意外,可我為什麼今天要花這麼長的篇幅在特地跟你講綠谷出久呢。

因為這個人其實對我的手以外的地方根本沒興趣!

其實我也不是漫畫裡那種想受全世界歡迎的傻逼男主,幾百封情書我說實在不屑一顧,可不只他對我的手一見鍾情,我也對他一見鍾情啊!

我轟焦凍人生哪裡缺乏一個伴?可是看到綠谷出久的瞬間,我竟然突然短路了,竟然腦袋裡蹦出來了一片花海,裡面是我跟綠谷出久的快樂人生……呸!這什麼鬼啊!

一個人生贏家突然墜入愛河,這才不是什麼少女漫畫,我很需要時間接受的。

但不出一個小時,我接受了……他真的太可愛了……

他不斷的以一種閃閃發光的眼神盯著我的手,又因為怕被發現,時不時的抬眼看看我有沒有察覺。

那動作像極了我去年走失的小狗,惹人憐愛的不得了。

隨著相處的時間久了,我喜歡他的地方也越來越多了,別說他從髮梢到腳尖,甚至他每一個細小的舉動我都非常迷戀。

不過就像我說的,他只對我的手有興趣,甚至他常常跟我說話時依舊看著我的手。

即使如此,一切並不阻礙我拐了他。

我知道他喜歡我的手。

我也知道我一用手碰觸他,他便立刻繳械投降。

所以我喜歡曖昧的用手去撫摸他的臉。

我知道這樣能讓他更癡情於我。

就像那個午後,我不費吹灰之力就把他哄上床,乖乖給我吃掉。

我將手輕輕的拂上他的唇,再慢慢的親吻他的睫毛、眼瞼、唇瓣,一隻手慢慢往下伸進他的褲子,一隻手慢慢撩起他的衣服。

我想後面絕對不用我多說,發生了什麼事,大家都心知肚明。

就連完事後,我也只是摸摸他、親親他,他就答應和我交往了。

看吧,我的戀人就是那麼可愛、那麼好拐。

儘管我連哄帶騙的讓他和我交往了,但他是手控這件事也不會因此改變。

他並不是單單喜歡我的手,他還喜歡很多人的手。

我該怎麼讓他的目光全部聚集在我身上呢?

不過我能斷言,他一輩子都會屬於我的。

為什麼嗎,因為我不會讓他離開的。

“嗯,我的。”

我輕撫身旁熟睡的出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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